数据与应用服务
河南体育学院校园网用户手册
2021-10-11 14:17   审核人:

第一章 郑州大学体育学院校园网简介

第二章 郑州大学体育学院校园网管理规则

一、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

(一) 总则

(二) 管理机构

(三) 接入网络

(四) 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

(五) 附则

二、 郑州大学体育学院校园网管理制度

(一) 总则

(二) 组织机构

(三) 用户

(四) 信息发布与管理

(五) 安全保护运

(六) 网络维

(七) 收费

(八) 附则

三、 郑大体院各级网站建设与管理规范(试行)

(一) 网站建设规范

(二) 网页设计规范

(三) 网页内容规范

(四) 网站管理规范

四、 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学生宿舍计算机网络管理条例

第三章 校园网服务介绍及计费方法

一、 IP服务

(一) 校园网计费标准

(二) 校园网IP分配办法

(三) 其他相关管理规定

二、 邮件服务

三、 校内课件资源

四、 域名服务

五、 校园网在线服务

第一章 郑州大学体育学院校园网简介

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学校园网一期工程从2004年开始启动,在学院领导和全院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共投资近300万元,目前已经基本完成一期工程,成为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的网点。一期校园网的骨干拓扑采用当今国际先进的FDDI(光纤分布式数据接口)技术,骨干节点之间采用双冗余的光纤线路,核心路由器采用万兆核心路由交换机,核心接点采用的是万兆汇聚路由交换机,外口采用千兆级防火墙。在设计中,强调网络的可扩展性和易升级性,支持升级至IPv6(下一版本的互联网协议)。目前已完成了所有综合楼、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训练中心和服务中心的光纤互连,提供近5000个信息点,校园网已经通达了学校的每一个角落。使用了最大可支持10万用户的认证计费综合管理系统,实现校园网用户的统一认证、统一管理和统一计费。校园网络中心主要负责我院校园网络的管理与运行。 网络信息中心配备高速、大容量服务器系统及先进的网络设备,包括数据库服务器、Web服务器、DNS服务器、邮件服务器和FTP服务器等,技术力量雄厚。并配有多个多媒体实验室,计划为全校师生提供上机、上网及计算机方面的培训服务。在提供普通以文字和图像为主要形式的信息服务的同时,校园网还将有丰富的音视频流媒体资源,以及大量的专业信息服务。校园网为郑州大学体育学院的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创造了一个良好的信息网络环境,在学校的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行政管理和师生员工的生活等方面将产生明显的效益,对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创建“教学、科研、训练三位一体”的综合性体育院校战略的全面实施起到了保障作用。

第二章 郑州大学体育学院校园网管理规则

一、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的运行和使用管理,促进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的健康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是国家教育委员会领导下的全国性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是为我国教育及科研服务的现代化信息基础设施,是学术性、非赢利性的计算机网络,其服务对象主要是我国的教育和科研机构。

第三条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我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之间的互联并与国际学术计算机网络联网,旨在为我国的教育和科研活动提供先进的信息交流手段和丰富的信息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以促进并支持我国教育和科技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采用三级结构,由全国主干网、八个地区网和用户网组成。其中主干网网络中心(即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国家网络中心)设在北京,管理运行国际网关,为互联网络;地区网为第一级接入网络(主干接入网);用户网(如校园网)为下一级接入网络;用户接入各级接入网络。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的所有接入网络,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与其他互联网络建立专线连接。

第五条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设立管理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受国家教育委员会委托,负责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各项管理政策的制定;负责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的整体建设规划及组织实施,解决运行管理中的技术问题。管理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的成员均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聘任。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的日常工作由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国家网络中心负责。

第六条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各级接入网的网络中心是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运行管理的具体实施单位,各网络中心需遵循本管理办法,并在技术上服从上一级接入网络的领导。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的各级接入网可以根据本管理办法的原则和本地的具体情况建立各自的管理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

第七条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

第八条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上信息和资源属于这些信息和资源的所有者。其它用户只有取得了这些信息和资源所有者的允许后,才能使用这些信息和资源,网络上软件的使用应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

第九条 接入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的联网单位和用户必须遵守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制定的有关规定和制度,按时缴纳有关费用。

(二) 管理机构

第十条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制。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国家网络中心受国家教育委员会委托、在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委员会的具体领导下对互联网的国际网关和主干网进行管理;地区网络中心对主干接入网(地区网)进行管理;各用户网管理机构对本级接入网进行管理;系统管理员对各自负责的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和上网资源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的所有国际网关均设在北京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国家网络中心,进行统一管理

第十二条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的各级网络管理机构,负责保存网络运行的有关记录并接受上一级网络管理机构的检查。

(三) 接入网络

第十三条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接入网络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的条件,符合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委员会所规定的入网条件。

第十四条 准备与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联网的单位,必须向所在的地区网络中心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供所需的资料,经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与地区网络中心签署《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安全管理协议》。

第十五条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只对符合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联网条件的单位分配IP地址。中止联网的单位必须把相应的IP地址退还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

第十六条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只对符合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联网条件的单位提供联网,配置路由,进行信息传输服务。

第十七条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只对符合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联网条件的单位配置域名。

(四) 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的各级网络中心必须采取各种技术及行政手段,保证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十九条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的各接入单位和用户必须遵守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的有关管理规定,分别签订《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安全管理协议(试行)》(附一)和《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用户守则(试行)》(附二)

第二十条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第二十一条 在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但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第二十二条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在各级管理机构设立专职网络安全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并报上一级网络中心备案。

第二十三条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的各级网络管理机构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教育。

第二十四条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责成各级管理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于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严禁上网。

第二十五条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的所有用户有义务向网络安全员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十六条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的有关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用户,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委员会将对其进行警告、停止网络连接等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 附则

第二十七条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的各级接入网络应参照本管理办法,并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

第二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CERNET

二、 郑州大学体育学院校园网管理制度

(一) 总则

1条 为加强郑州大学体育学院校园网的运作和管理,保证教学、科研和信息交流的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学校的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2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系统,是指由学校出资购买,由网络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的校园网络主辅节点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和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以及为校园网络应用及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3条 校园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网络中心负责。网络中心可以委托相关单位指定人员代为管理子节点设备。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4条 本规定适用于郑州大学体育学院直属各部门、全体师生员工。凡列入学院校园网管理的部门和个人用户,都要执行本规定。

5条 校园网是在学院党委直接领导下的全院性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它将成为学院实现信息现代化,全面提高学院整体素质的重要依托和基础设施,其服务对象主要是学院各部门、广大教职工及在校学生。

6条 通过网络自动化办公系统、全文检索系统、网络课件、视频和音频在线点播、网络电视转播等信息系统,为学院的教学研究、科研开发、教育管理与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7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包括CERNET或其它互联网)服务器、工作站。

(二) 组织机构

8条 校园网建设由学院统一规划、统一领导,日常运作和管理由学院校园网网络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网管小组”)负责。

9条 “网管小组”负责整个校园网总体方案的调研、设计、建设、实施及管理,负责制定有关校园网管理办法与制度等,负责校园主干网网络设备的选型、光纤敷设、各幢大楼室内结构化布线、网络系统集成与调试、主干设备及线路维护、应用系统开发、学院主页制作及信息发布、上网用户服务等工作。

10条 “网管小组”下设信息组与技术组,具体负责整个校园网的运行、安全监督和资源管理。

11条 院属没有建立自己网站的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积极筹建本部门的网站,经学院“网管小组”审核后,作为学院二级网站及时上传至校园网上。

12条 院属各部门、各系、校区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并选定一名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或教师担任网络信息员。学院各单位配备信息(安全)员,在网络管理中心的组织下,负责管理本单位上网信息和管理本单位上网的计算机。

13条 校园网是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以下简称教科网)的二级接入网络,接受教科网和河南省互联网协会的管理。

(三) 用户

14条 使用校园网的单位及个人统称用户。校园网的用户按身份分单位用户、个人用户。

15条 规划接入校园网的单位,成为校园网单位用户,按学院有关制度管理。

16条 个人用户在接入校园网前,按照《校园网络用户注册规范》填写《校园网用户申请表》,并签订《郑大体院互联网管理及信息安全责任书》,才能接入和使用校园网。

(四) 信息发布与管理

17条 凡属可以公开的各类行政宣传信息、教学信息、科研信息及各类通知、公告、招聘等信息均可上网,以提高办公效率、及时交流信息。具体内容有:

1. 行政宣传信息包括各部门介绍性的图文资料、机构设置和职责范围、管理规章制度,招生、毕业生分配信息,宣传资料,院内教学、科研、后勤、文娱、体育、学术、外事、校友等各方面的重要情况、全院性或部门性的一般会议及活动通知等;

2. 教学信息包括专业介绍、重点课程、任选课系统、教学研究成果及获奖资料、多媒体教学课件、网上教学等;

3. 科研信息包括有关研究中心、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编辑部等资料,科研成果及获奖资料,学术交流,成果转让及招商信息等;

4. 公告及招聘类:有关机构改革及教育管理公告、人才交流及招聘信息,单位及个人获奖及表彰信息等。

18条 凡不宜公开发表及国家有关法规禁止传播的各类信息如内部通知、通报、汇报材料、涉及政治或技术机密的材料、尚未发表和公开出版的成果、个人隐私等一律不得上网。

19条 不得在网上发表或转载违反国家法律、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文章和消息,不允许利用网络传播小道消息或进行人身攻击。

20条 上网信息审核程序:

1. 凡需由“网管小组”制作和发布的信息(不包括主页制作),需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和打印稿以及由部门负责人签名或加盖部门公章的《郑州大学体育学院网络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各一份,报经学院“网管小组”(信息组)审批同意后,才能上网。对不提供电子文档的信息,“网管小组”不予上网;私自通过非法手段上网发布、篡改有关信息资料者,将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诉诸法律程序。

2. 各二级部门的网站信息由各部门自行制作、上传并更新。信息内容在发布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查、签字,所有上网信息要求做到“先审后发”,遵循“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

3. 各部门的网络信息员(名单报网管中心备案),负责本部门信息的上下传送、上网信息的收集、登记、更新和维护、办公信息的收发等工作。

21条 信息的发布和接收要做到及时准确,由学院定期进行检查、评比和表彰。

22条 凡上网信息底稿必须归档保存,最少保留一年,以备上级部门随时核查。

23条 全院师生员工一经发现网上有内容反动、不健康、不真实以及涉密信息等情况,有义务及时报告学院“网管小组”,“网管小组”对学院网站全部信息有监管、备份和删除的权力。

(五) 安全保护运行

24条 郑州大学体育学院校园网主要设备和系统(包括主干光纤网络、出口线路、中心交换机、服务器、拨号通信设备等)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由“网管小组”负责,各接入部门内部局域网的日常运行及维护则由各接入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由网络中心统一负责维护管理协调。

25条 用户不得私自变更主干点设备(包括位于各大楼设备间外的电源插头)或将本部门的设备放在各大楼节点的网络设备间内。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驳接网络线路或设置任何网络设备(如集线器、交换机、双接头等)。否则,“网管小组”有权采取措施处理,同时移交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规处罚。

26条 因工作、学习需要,确需使用一个端口连接多台计算机(由用户自己购买集线器、网卡和网线)或变更接入的,需向“网管小组”提出申请,由“网管小组”负责审批,分配指定IP地址,并进行第一次联网设置。用户应保护联网端口,自行登记和保存IP地址。

27条 各用户局域网IP地址,未经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变更。用户只能使用分配到的IP地址。对不遵守规定而乱设乱用IP地址、扰乱网络资源的正常分配和使用者,一经发现,将处以当月510倍端口通讯费的罚款。

28条 校园网络是学院财产,是专为学院教、科、研服务的,未经学院批准,各单位、部门不得擅自向其它用户提供商务活动;为确保网络与信息的安全,学院内所有部门,未经学院允许不得擅自与校外网络或互联网建立专线连接。

29条 校园网各类服务器开设的帐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30条 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31条 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32条 除网络中心,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以上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33条 校园网主、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校保卫部门及公安机关报告。

34条 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35条 对所有联网计算机及上网人员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多人共用计算机上网的各级行政单位、教学业务单位上网计算机的使用要严格管理,部门负责人为网络安全负责人。学校公共机房不准对社会开放,上网人员必须出示学生证、教师证,机房工作人员记录上网人员身份和上下网时间、机号、机器IP地址。公共机房使用网络的记录要保持一年。

36条 网络中心必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为了有效地防范网上非法活动,校园网要统一出口管理、统一用户管理,进出校园网访问信息的所有用户,必须使用网络中心设立的代理服务器、Email服务器。未经网络管理中心并报校领导批准,各单位一律不得开设代理服务器、Email服务器。

37条 所有用户有义务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针对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38条 各部门和个人用户应按时缴纳通信费用及其它有关费用。

39条 各单位、部门如发现本地计算机不能与校园主干联网,或连接不畅,或主干节点有异常等故障,应及时与“网管小组”联系,并配合“网管小组”工作人员查明原因,排除故障;

(六) 网络维护

40条 校园网上的主要设备资源和IP地址等网络资源由网络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单位用户使用的本单位办公室内的上网设备由使用单位的信息安全员负责管理;个人用户自信息接入点后的设备由用户个人管理。

41条 网络管理中心负责校园网的正常运行,所有用户有义务共同维护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单位用户应采取措施加强对本单位上网设备的管理,防止恶意破坏或中止网络设备正常运行的现象发生。

42条 单位用户出现网络故障时,网络管理中心按《网络维护修理管理办法》向用户提供及时服务。属于用户管理范围的设备,修理所需的材料费由用户承担。

(七) 收费

43条 校园网单位用户免费享受网络资源,个人用户应按规定缴交建设费、开户费、租用费。

44条 校园网不以营利为目的,所收费用除用于对外支付网络租金、国际流量费、维护费和其他有关费用外,剩余部分由网络管理中心用于网络发展、管理和维护。

45条 网络管理中心定期通告各用户缴费情况。

46条 未经学院批准,其他单位及个人无权利用校园网收取任何费用。

47条 具体内容请参见“校园网服务介绍及计费方法”章节。

(八) 附则

48条 违反“安全保护运行”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将向公安部门报案,由违反人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9条 违反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提请学校给予行政处分,并在校园网上公布;对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侵害人加倍赔偿受害人损失,关闭其拥有的各类服务帐号;行为恶劣、影响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损失的,将向公安部门报案。

50条 故意传播或制造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校园网系统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51条 对从事学院校园网络管理的同志根据工作量,依据学院有关管理规定适当给予工作补贴。

52条 本规定由郑大体院校园网络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53条 本规定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54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郑州大学体育学院 网络管理中心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三、 郑大体院各级网站建设与管理规范(试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校属各部门、院系网站建设与管理,提高各级网站的设计水平、服务水平、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范,凡我校部门、系部建立的网站必须遵照本规范。

(一) 网站建设规范

1. 校属各部门、系部网站是校园网主站点的二级站点,只能建于校园网,否则责任自负。

2. 域名或访问路径统一由学校网络中心分配。

3. 技术上接受网络中心指导,以保证与校园网主站点的正常链接,所有网站建设一律采用ASP/ASP.net或者纯静态架构。

4. 院系和其他智能部门必须拥有自己独立的网站,允许教研室、教师个人、学生班级、学生组织和社团依托所属单位网站建立非政务网站或网页。

5. 开办二级网站或与二级网站平行的站点,必须首先向党委办公室提出申请,签订《郑大体院互联网管理及信息安全责任书》,经批准后方可向网络中心申请访问路径或域名。院属系(教研室)、教师、学生社团开办非政务网站或网页,必须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办并链接在本单位的网站或网页上。

6. 在学校网站首页上显示链接的网站,必须向院党委办公室领导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链接。

(二) 网页设计规范

1. 网页的版式设计原则上要求应与学院主站点相协调。视觉设计应力求简洁明快,功能设计应考虑用户习惯,要方便使用。

2. 网页基本要素应包括:校名、网站名、网站主办单位、网站建设时间、网站管理员信箱和电话、学校网站首页的链接。

3. 至少应在首页上呈现学校全称,校名原则上应在网站名左侧、上侧或左上侧。学校全称可使用校名题词手迹,也可使用标宋、黑体、楷体、仿宋体,但不应使用其他字体,以保证学校名称的庄严、规范。以部门、院系名称作为网站名称的,原则上也是如此。

4. 首页必须提供学校网站首页的链接。进入首页后,也应通过设置链接让用户随时随处能方便地访问学校网站首页。

5. 使用学校校名及其它标称、标志、图案、图片等作为版权信息或链接时必须规范。

6. 网站的导航栏应清晰反映本网站的结构,应避免在同一个网站出现不同形式的导航栏。

7. 网站的首页面要符合学院统一标准,首页必须为index.htmlindex. aspindex.aspx命名。

8. 同一网站的网页风格要协调统一,主页同下层页面设计上要有所差异,但每层页面的色彩、版面风格要尽量保持和谐。

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的规定,网页名称、标题、正文均必须使用简体中文。需要开办外文网页或繁体中文网页的,必须同时设简体中文网页,且外文、繁体中文、简体中文版本内容应一致。网页中的文章标题字体和大小应统一,可选用标宋、黑体、楷体、仿宋体,字号为14磅;正文字号一律用10磅宋体。数字和标点符号用法必须执行国家标准。

10. 部门、系部网站应端庄、严谨、规范,原则上不在首页使用弹出窗口、漫画,尽可能不用或少用动画。重要通知不能用弹出窗口发布,以免被具有过滤功能的Web浏览器或软件过滤。基于中国教育科研网的网页不能发布商业广告,但可为有合作关系的商业机构提供网站链接。

(三) 网页内容规范

1. 网站内容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版权、署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2. 内容建设应注重实用性和服务性。

3. 上网信息,文字要简洁流畅,文字和图片内容要清晰、健康。

4. 上网信息必须是非涉密信息。

5. 部门网站应包括部门职能介绍或工作职责、部门管理制度、办事指南、机构设置、部门负责人简介、本部门工作动态和信息、公开信箱、办公联系方式等内容,可以开设留言本等交流栏目,但必须要加审核功能,未经审核的留言本不能使用。

6. 系部网站应包括系部介绍、现任领导、内设机构、本科专业、师资力量、办学条件、学科建设、教学科研成果、党的建设、团学工作、本系部动态和信息、办公联系方式等内容。院系网站可以开设论坛(BBS),但只能链接到网络中心的BBS网站,不能开设独立的BBS网站。可以开设留言本等交流栏目,但必须要加审核功能,未经审核的留言本不能使用。院系的班级主页、同学录、自设研究机构和其他实体,一律整合在院系网站上,校园网导航栏不单独提供链接,由院系负责一切。

7. 部门、系部网站在网页中引用学校基本情况方面的数据、提法、表述风格和宣传口径,必须与学校网站保持一致。

(四) 网站管理规范

1. 网站主办单位必须对所开办的网站进行管理,并对该网站的形式、内容、运行负全责。

2. 开办网站的单位必须指定1名负责人分管网站建设,负责网站设计制作、日常管理维护和信息更新,同时负责信息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制作人员联系,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改进。

3. 因疏于管理而导致网络安全事故和信息管理事故的,由该部门全权负责。

                      郑州大学体育学院 网络管理中心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四、 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学生宿舍计算机网络管理条例

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学生宿舍计算机网络是学院领导不断支持,体院人多年努力的结果,我们理当珍惜。为了让广大学生更好地使用校园网,特制定本条例。

一、 学生宿舍上网用户必须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执行《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必须遵守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和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制定的规定和制度。

二、 严禁自行拔拽学生宿舍内网络接入端口。造成损坏者,须赔偿材料成本费。

三、 严禁自行在寝室之间任意拉网线。一经发现,网络中心的工作人员有权拆除该网线。并警告一次,累计两次警告者将中止其接入权。

四、 严禁通过“三通”、低质网卡等设备接入交换机端口。由此造成端口烧坏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 严禁让染毒的计算机连接在网上。

六、 严禁对他人网络或计算机进行恶意扫描或攻击。一旦发现这种违法行为,将中止其接入权,并上报校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七、 网络中心维护人员如果发现个别端口因不当使用(例如,接入计算机是病毒源、扫描源或通过“三通”、低质网卡等接入)造成接入交换机死机,有权将该端口从交换机上暂时拔下,并通知相应用户。直到用户排除自身计算机的问题后,方可重新申请接入交换机。

                    郑州大学体育学院 网络管理中心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第三章 校园网服务介绍及计费方法

校园网除了为广大师生提供最基本的IP服务及电子邮件服务外,为了让大家方便的使用校园网还提供了针对单位和个人经常使用的特色服务,以下将一一介绍。

一、 IP服务

为进一步促进校园网建设、提高校园网使用效率、正确引导校园网使用方向,按上网实名制要求,依据《郑州大学体育学院校园网管理制度》制定如下网络计费标准及IP分配管理方案:

(一) 校园网计费标准

1. 说明

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各个教学楼、宿舍均与网络中心实现了光纤连接,主干网络带宽达到了1000M,各个楼宇内都作了布线系统,网络中心从CERNET申请了真实的IPv4地址并根据规划和实际需求分配到各个区域。

教学区IP接入主要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 个人用户:指个人或单台计算机上网。

2) 教学机房入网:指校园内面向学生提供教学上机实习的机房

宿舍区IP接入主要分为两种类型:学生申请及教师申请。

注册参考:郑州大学体育学院校园网络用户注册规范

2. 相关资费标准

校区IP接入

收费内容

包月用户A

包月用户B

计时用户

IP月租金

30

50

免费区域流入量限制

10G/

无限制

1/小时

免费区域流入量超量收费

0.1/10MB

收费区域流入量计费

2/1MB

注:

1)校园网内信息不计算流量。

1) 现有计费标准,为包月计费和按时计费两种计费方式。包月计费用户主要针对宿舍区,按时计费用户主要针对教学区。个人帐号采用人工业务受理方式充值。所有校园网用户对校内资源访问全部免费。

2) 包月计费A标准为每帐号每月30元,限制最高流量为10GB10×1000MB),对于流量超出10GB的帐号,超出限定部分的流量按每兆字节2元的标准收费;包月计费B标准为每帐号每月50元,无最高流量限制;计费流量只计取下行流量,不计取上行流量,不区分国际和国内流量。包月计费方式,以每月月初(100:00)为基准时间开始计费结算(结清上个月的网络使用费),扣除整月费用;每个月内任何时间充值均以整月计算。

3) 包月计费帐号申请帐号时交付押金50元,注销帐号时返还。包月计费帐号采用帐号与机器IP地址绑定的方式,限制每一个帐号只能在固定的机器上使用。(如有特殊情况不在此例)

4) 按时计费标准为每帐号每小时1.00元,计费流量只计取下行流量,不计取上行流量,不区分国际和国内流量。按时计费帐号不进行使用地点的限制,可以在学校内任意机器上使用。

5) 学生用户首次开户用户名必须为本人学籍号,无学籍号者不予受理。学生用户禁止使用个别大型网络游戏(《传奇》等),其他功能不受限。

3. 申请条件及相关

申请者必须为在校职工或者学生,申请教学区用户需持本人证件到综合楼网络管理中心办理,咨询电话:63631019

4. 通讯费结算及管理

可在网络查询,或者到网络管理中心进行帐单查询。

因欠费停机一个月以上再次申请开通时,必须补交因欠费停机至该IP地址被重新分配期间的所欠缴的费用。

(二) 校园网IP分配办法

1、 个人需要申请IP地址,到网络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每月收取管理使用费用,详情请咨询网络管理中心。

2、 因校内每学年正常更换寝室而需要进行IP地址变动的,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的复印件,上报本人原IP地址,并填写详细联系方式,到网络中心免费办理。除此之外,任何其它需要更换IP地址的行为,每次收取手续费(如有特殊情况需开具证明)。

3、 校内IP地址所有权属于网络中心,校内IP地址分配后,使用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具有IP使用权,校园网家属区、办公区、学生区用户所申请IP地址连续3个月内无任何对外流量,视为自动终止IP使用权,其所申请IP将被自动注销,重新分配给他人。任何个人及单位,都不允许未经网络中心授权,私自将所申请IP用于经营性目的,此类行为一经发现,网络中心有权收回IP并保留进一步处理的权利。

4、 禁止以任何方式将IP地址使用权进行转让,学生用户毕业后IP使用权将全部自动收回。

5、 网络中心对用户的IP个人信息有保密的义务,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权查看用户个人IP信息。

6、 禁止一切盗用IP、帐号及恶意侵占他人网络使用权的行为。一经发现此类行为,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移送公安机关或学校相关行政部门进行处理,同时要求其赔偿因其不法行为所产生一切经济损失。

7、 各机房用户不得利用机房IP的特殊性,私自设置网络代理服务。对于确有需要的单位,必须报网络中心申请备案。

8、 个人用户严禁以任何名义以本人或他人IP开设代理服务,一经查出,将给予停网3个月并扣除全部现有网费余额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转交学校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 其他相关管理规定

1、 机器感染病毒,且不进行处理,放任病毒危害发生;或私自设立其它非正常的网络服务,严重影响校园网络性能的用户,网络中心有权在事先不通知的情况下直接停止其网络通讯,直至处理好本人主机或停掉相关的非正常网络服务,在此期间产生一切费用问题由用户自负!对于屡次出现此类情况的用户,网络中心保留进一步处理的权利。

2、 出现网络故障的节点,网络中心须在接到报修后两个工作日(重要教学及办公部门48小时,学生及非重要部门72小时)内按报修时间先后顺序予以维修,对于因不可抗力而造成的无法维修将给出明确的解释和解决办法。(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维修,网络中心有义务及时通知用户)

3、 网络中心的维修范围包括:网络线路故障(不包含室内布线)、网络接口故障、网络设备维修维护、网络设备间的规划调整、体育场及各会议中心无线网络通讯保障。除此以外其他一切故障不属于网络中心受理的职责,网络中心一概不予支持。如需网络中心技术人员提供非职责义务内的服务,必须经由网络中心主管批复。

4、 网络节点出现故障的用户,报修方式采用网上报修和周二、周四下午网络管理中心业务受理时间报修两种方式。报修时用户须留下真实姓名、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此三项中空缺不详者,按放弃报修处理。

二、 邮件服务

郑州大学体育学院邮件系统为校内师生提供电子邮件服务,邮件服务分为收费邮件服务和校内免费邮件服务。邮件系统的地址为:http://mail.peczzu.edu.cn

1. 说明

电子邮件服务分为教工电子邮件及学生电子邮件,属于免费邮件,他们出于不同的域,教工电子邮件域为:@peczzu.edu.cn,学生电子邮件域为:@student.peczzu.edu.cnWEB邮件方式的统一登陆地址为http://mail.peczzu.edu.cn,填写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就可以进行常规的邮件的操作,具体使用方法可以参考邮件系统页面上的“用户帮助手册”及“常见问题解答FAQ”,注意选择登陆类型,默认为教工邮件登陆域“@peczzu.edu.cn”,如果是学生电子邮件请选择“@student.peczzu.edu.cn”。

2. 申请受理办法

1) 受理范围限我院教职工及学生。

2) 我院各处级单位凭单位证明可办理部门办公用电子信箱,每个处级单位申请壹个,指定专人管理。

3) 各申请用户需首先登录我院电子邮件系统网站:http://mail.peczzu.edu.cn申请用户帐号,并下载填写《郑州大学体育学院电子邮件责任书及申请表》后需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到网络中心办理开通手续。

4) 电子邮件地址格式为 username@peczzu.edu.cn

5) 为限制用户办理的随意性,收开户费10元。

6) 电子邮件存储空间学生用户分为20M30M50M三种,教职工为50M

7) 电子邮件收费标准:根据学生用户所选择的使用存储空间分为年使用费20元、30元及50元三种,我院教职工使用电子邮件暂时免费。

8) 预交费用每次不得低于1年。

9) 在老邮件系统下已开户的用户帐号,已成功转入新邮件系统中,这些用户无需再申请帐号,只填写责任书及申请表到网络中心办理即可。

3. 资费标准

邮件服务

收费内容

教工邮件

学生邮件

开户费

10

10

租金(年)

0

20/30/50

限量

20M/30M/50M

超量收费

注:

三、 校内课件资源

现代远程教育是建立在现代信息技术基础上的新型教育模式,它不仅以其灵活自主的教学、管理模式满足学习者个性化学习的需要,而且能够实现名校优秀教育资源的共享而促进学习者素质教育和能力培训。拟建中的在线课堂包括学生向老师在线提问,开通各个专区,可以是学生向老师发问的专区,也可以是学生讨论交流的专区。各种资源包括在线课件点播、网上作业、文字答疑、网上语音答疑等。

请需要设立远程在线课堂的系、部门,与网络管理中心联系。填写相应申请登记表。

四、 域名服务

网络管理中心为个人或单位用户提供域名服务,域名后缀为peczzu.edu.cn。申请者首先到http://support.peczzu.edu.cn下载或者到网络管理中心领取域名申请登记表,个人申请申请需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并准备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部门申请必须有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填写完毕后到网络管理中心办公室办理。申请更改域名对应的IP地址按照上面同样的步骤。

资费标准:

域名服务

收费内容

收费标准

服务费(个人)

0/

服务费(部门)

0/

五、 校园网在线服务

为了创建一个良好的校园网络环境,网络中心还将提供多种在线服务,包括在线杀毒、在线阅览、在线影院、在线课堂等一系列服务。敬请关注。



关闭窗口

部门公众号